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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宁波市北仑区委2015年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819338  作者:北仑团区委  发布时间:2016/7/26 17:53:17

一、团宁波市北仑区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受中共宁波市北仑委和团市委领导,其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在区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受党的委托领导本区少先队工作;指导区青少年宫和区志愿者协会工作;依法对区级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等进行归口管理或业务指导。

2.团结带领、教育引导本区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在北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3.适应北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北仑更高水平跻身全国县(市)区综合实力第一方阵进程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4.调查研究本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区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区有关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政策;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实施有关法规;配合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与本区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5.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本区在校学生、职业青年、农村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整合各种资源,为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6.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建立广泛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会同本区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外事工作,建立、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少年的联系,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7.坚持以党建带团建,按照群众化、社会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要求,加强本区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动本区青少年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8.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选拔、培养和输送年轻干部。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团北仑区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青少年宫人员经费及房屋租金决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二、团北仑区委2015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团北仑区委2015年收入决算总计54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收入496.86万元,占92 %;其他收入6.25万元,占1.1%;年初结转和结余37.54万元,占6.9%。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北仑区委2015年支出决算530.8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7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6万元,其他支出153.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40.74万元,项目支出390.1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团北仑区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决算496.86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3.8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3.0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决算496.86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40.74万元,项目支出356.1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团北仑区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343.83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115.68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群团事务支出203.09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3.住房公积金24.9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4、提租补贴0.096万元,主要用于租金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团北仑式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32.0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团北仑区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3.03万元,本年支出153.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79.03万元,主要用

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实体化平台建设和区青少年宫活动保障、设施设备、修缮维护等方面支出。
     2.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白峰分宫项目建设经费补助。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

 团北仑区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5.63万元,比上年增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5万元。比上年增100 %。主要用于机关决算单位人员随宁波市青年代表团赴新西兰奥克兰市交流访问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由团市委组团),人次   1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决算单位人员随宁波市青年代表团赴新西兰奥克兰市交流访问。

2.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支出 0万元。

4.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4.13 万元,比上年增14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4.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6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接团市委多个活动。如香港工业家协会青年代表团参访交流、“奔跑吧,青马”港口经济圈参访活动、宁波市金融系统青年服务“港口经济圈”建设专项行动启动仪式等。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决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决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决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
北仑团区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北仑团区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情况公开补充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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