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
浏览次数: 作者:北仑团区委 发布时间:2015/2/9 11:23:35
北仑团区委2015年部门预算
一、北仑团区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青少年,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2.团结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建功立业。
3.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关心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4.维护和发展各族青年之间团结友爱,做好台属企业青年的统战工作,共同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
5.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6.做好团委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团区委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和下属青少年宫人员经费及房屋租金预算。
二、团区委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团区委2015年收入预算32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9.57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84.95 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44.6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0.05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7万元,项目支出149.05万元:其中包含青少年宫租金65万元,青少年宫补助39.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135.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群团事务支出149.0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3.住房公积金42.9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4、提租补贴0.16万元,主要用于租金补贴。
5、购房补贴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房住的补贴。
(四)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2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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