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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共青团+社工+志愿者” 我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建立全域社会工作化机制 ——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甬爱”项目正式启动
——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甬爱”项目正式启动
浏览次数:6586  作者:团市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  发布时间:2019/7/19 14:41:08



        718日下午,团市委、市检察院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了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会议暨“甬爱”项目签约仪式。共青团宁波市委副书记吴生莲、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红澜、市社会工作协会会长郑玲娟,以及各区县团委、检察院、相关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团市委、市检察院、市社会工作协会签订了市级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甬爱”项目三方协议,10个区县(市)团委、检察院、相关社工机构分别签订了当地的三方协议,这标志着我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正式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实现全域社会工作化。江北区一席阳光心理咨询中心、鄞州区三益社会工作师服务中心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团市委副书记吴生莲、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红澜分别就进一步落实推进好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间,还举办了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培训会,相关专家分别就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社会观护实务、社会工作实务等内容对参与这一项目的社工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据悉,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甬爱”项目是团市委、市检察院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全新探索。该项目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职能部门+社工+志愿者”的全新模式。市县两级均建立“检察机关+共青团+社工+志愿者”工作架构,市本级统筹,区县具体实施,全域推行。市本级三家单位负责统筹实施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其中市检察院负责在全市层面开展观护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团市委负责指导区县团委做好专业志愿者配备、志愿服务培训,市社会工作协会负责推荐社工机构并开展业务督导培训。10个区县建立当地的“检察机关+共青团+社工机构+”三方协同的模式,即每个区县(市)均指定一个社会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当地的观护工作,由检察机关提出观护要求,共青团提供志愿者力量配备,社工机构指定专职持证社工负责项目运行,做好社工、专家、志愿者的调配以及个案的跟踪、记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内容包括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干预、结对帮教、亲职教育等,由检察机关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选择必要的部分实施。

        团市委、市检察院、市社会工作协会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这一项目,主要是针对当前我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中存在的观护队伍不稳定、观护人员专业性不强、观护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从制度层面解决。通过推动观护工作向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推动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工作机构,更好地承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甬爱”项目的启动,不仅代表着我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新模式、新机制的开启,更代表着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突破。

        一直以来,团市委认真履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职责,积极推动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宁波是全国青少年权益维护创新试点城市,也是全省最早成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的地市。近年来,团市委与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紧密合作,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融入帮教、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机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设领域共同进行了很多探索。今年6月,团市委联合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实施了罪错未成年人社会融入帮教项目,首次在全市范围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会工作机构提供帮教服务。

        同时,团市委还着力推动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发展。去年,团市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了加强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和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两个制度性文件。今年,团市委在市社工协会成立了青少年事务专委会,吸纳17家社会工作机构,并在5个区县启动了不同模式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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