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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举行
浏览次数:6461  作者:团市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  发布时间:2019/12/17 15:05:19



        12月16日下午,2020年宁波市“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暨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专题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卢叶挺、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主任陈利权,团市委副书记吴生莲、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红澜,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心理和社会工作专家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考察了鄞州区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点,就工作机制、办案流程等进行了实地调研。鄞州区检察院于2017年在鄞州区第二医院设立了该办案场所,实现了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取证、检查、救治一次到位、一站解决,为在全市推广积累了试点经验,这种“检警一体、检医合作”的一站式办案机制为全国首创。

        会上,鄞州区检察院介绍了试点工作经验,市检察院介绍了在全市推广该模式的设想和建议,团市委、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能,就《关于开展宁波市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保护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建议。具体参与鄞州区“一站式”办案的心理专家毛基伟(鄞州区睿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和青少年事务社工洪丹丹(鄞州区三益社会工作师服务中心社工)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谈了体会和建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流了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卢叶挺、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主任陈利权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职,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据悉,建立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机制的议题,是2019年1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共青团”活动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被市人大代表金莹同志吸纳并提交为市人大第 419 号建议。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鄞州试点的基础上,团市委、市检察院牵头制定了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保护工作机制框架,希望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发声,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能够早日实现全市范围的全面推行。

        一直以来,我市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创新,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努力。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非常关注,在今年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了很多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涉及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涉罪未成年人观护、青少年司法社工、未成年人专门工作机构设置等方面。经过各部门的努力,各项提案建议均得到了积极的落实和推动。在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建设方面,今年7月,团市委会同市检察院、市社工协会启动了市县两级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甬爱”项目,10个区县均一一结对,建立了“职能部门+社工+志愿者”的架构,全域实现社会工作化。在未成年人一体化保护方面,团市委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与省未管所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社会融入帮教机制,为刑满释放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融入帮教。在设立未成年人专门工作机构方面,市公安局按照人大代表的建议,专门在法制支队增挂了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方面,团市委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全省首个《宁波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办法》,已正式发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名词解释:

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保护机制,是指依托检察机关提出的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在医院等场所设立的特殊办案、救治、保护场所,并在该同一场所内实现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通过“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建设,能有效降低案件办理工作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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