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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蛟镇团委扎实做好法律宣传工作维护青少年权益
浏览次数:1304850  作者:宁海团县委  发布时间:2014/2/24 10:20:59
  教育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手段。强蛟镇始终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法律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一是大力推动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法制工作,力争达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教师权益体制完善,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
  二是积极组织“法律进校园”活动。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积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的“五落实”。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在校园网、校园广播中开设法制教育专栏专题、在图书馆增设法制教育图书角等形式,结合学生身边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形成知法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橱窗、墙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动漫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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