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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象山县委搭建“四大阵地”全面夯实青少年维权基础
浏览次数:1302236  作者:象山团县委  发布时间:2014/6/30 17:12:44
  
  团象山县委始终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工作原则,着力抓好四大阵地建设,构建布点合理、功能互补的维权网络体系,全面夯实青少年维权基础,做好不良青少年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一是强化青少年宫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切实开展流动青少年宫下乡行动,多次赴农村及社区送课程、送晚会。组织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开展“我的中国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小候鸟公益一日营”,普及青少年自护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近一年来,全县有8000余人次青少年参加各类培训。
  二是强化学校教育阵地建设。会同学校聘请派出所所长、工商所所长等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请多名青年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维权活动。在全县各学校开展“青春与健康同行”“独生子女训练营”等主题活动,提高青少年自爱、自强、自信的综合素质及正确面对青春期生理困扰能力。开放“家长学校”,发放《家庭亲职教育手册》10000余份,帮助家长掌握亲子沟通技巧,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不良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
  三是强化社区教育阵地建设。通过成立社区少工委,开展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社区“雏鹰乐园”,开张“暑期超市”,成立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站、社区团支部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广泛开展社区拒绝毒品宣传活动、社区阳光矫正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等,使社区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
  四是强化志愿者服务阵地建设。着重加大对失足、困惑、罪错青少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外来民工子弟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维权力度,以农民工子女和低收入农户青少年群体为重点,继续实施“团旗温暖四季风”行动,同时安排县直属团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形成长效机制,累计发放慰问金10万余元;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联合司法、法院、关工委的工作力量,通过“送阳光活动”、社区“阳光矫正”行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等制度,努力使一些站在法律边缘的青少年群体端正生活态度,过正常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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