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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青年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浏览次数:3169  作者:海曙团区委  发布时间:2019/2/11 9:00:41

  90后,2年半时间,80余笔款项,共计1100余万元……日前,海曙区人民法院对章水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王佳男挪用公款案进行公开审理,全区的团干部代表、财务干部旁听了庭审。当公诉人宣读出这一连串数字时,在场干部无不感到震惊,同时也为他们敲响了廉政警钟。

  该案件被告人王佳男沉迷网络赌博,于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及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经审理,该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王佳男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牢把廉政风向,杜绝不良嗜好,谨记廉政自律。”龙观乡青年团干部谢博文说,该案被告人沉迷网络赌博,长期、大量“侵吞公款”的行为对他的教育意义十分深刻,“我们年轻团干部应该时刻牢记廉洁自律,不能为满足私利走上职务犯罪道路,最终葬送青春和自由。”

  作为与本案被告人同龄的月湖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叶梁潇,在旁听庭审后感触颇深:“我们都有接受廉政教育的经历,但像这样亲眼目睹庭审还是头一次。”她表示,今后,在举办各种活动时,方案、人数、预算等涉及到财务支出的事项,一定要更加严谨把关,严格规范各项流程、手续,营造团员干部廉政好氛围。

  该案是区划调整以来,我区首起开庭审理的乡镇青年干部挪用公款案。区纪委监委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庭审警示教育,希望通过身边真实的案例来警醒青年干部,提高他们廉洁自律的意识,做到廉政警钟长鸣,不断提升全区党员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队伍的廉洁水平。今后,区纪委将继续有选择性地开展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让更多干部参与其中,让廉政宣传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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