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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宁波市委2014年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1307024  作者:adminbgs  发布时间:2015/10/12 16:03:15

一、共青团宁波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领导和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

政策,对全市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

和实施,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学习情况,研究青

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

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全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

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组织开展国内外、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做好

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团结各族、各界青年,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加强对县(市)区、市直属单位团组织的领导和管理。

9.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共青团宁波市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宁波市青少年宫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二、共青团宁波市委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当年收入合计427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36.98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2021.91万元,其他收入18.96万元。上年结转199.73万元。2014年部门累积可用收入总计4477.58万元。

2014年当年总支出421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87万元,教育支出235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71万元,其他支出859.73万元。

结转下年258.34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二)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246.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7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87万元,教育支出38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71万元,其他支出859.7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04.90万元,项目支出1141.81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口径)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52万元,比上年减少

6.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3万元,比上年减少2.33%。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个,人次2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增(减)0 %,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 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76万元,比上年增加5.13%,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辆使用年数增加,车辆维修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17.83万元,比上年减少10.54 %。主要用于接待各地青联组织来甬考察、上级团委及各省(市)团组织来甬检查指导、调研、交流团工作等工作性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17.2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9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078 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组织事务等支出。

10.教育支出:反映政府其他教育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事项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
团市委2014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最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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