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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浏览次数:1316064  作者:宁波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3/2/19 15:42:42
  
慈溪团市委
(此文获2012年度宁波市共青团调研奖三等奖)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概况简介
   近年来我市青少年犯罪相对较为平稳,以2011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分析,经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总计刑事犯罪案件1934件,2893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2件,174人,分别占5.7%和6%。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到的罪名较多,侵财案的犯罪比例突出。涉及罪名具体是:抢劫罪73人,盗窃罪45人,寻衅滋事罪12人,聚众斗殴罪9人,敲诈勒索罪7人,故意伤害罪7人,强奸罪5人,贩卖毒品罪5人,抢夺罪4人,绑架罪2人,招摇撞骗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开设赌场罪、危险驾驶罪各1人。侵财案的犯罪有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4个罪名,计129人,占到74%。
   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突出,涉及到的区域多。据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112件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的174个未成人中,外来未成年人犯案的有105件,162人。分别占94%和93.2%。174名未成年人犯罪中涉及到14个省、自治区、108县(市)区。分别为:贵州省33个县(市)区,计66人;四川省19个县(市)区,计26人;安徽省18个县(市)区,计23人;浙江省4个县(市)区,计15人;河南省5个县(市)区,计10人;湖北省8个县(市)区,10人;江苏省5个县(市)区,计6人;湖南省5个县(市)区,计6人;云南省3个县(市)区,计4人;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县,2人;山西省2个县,2人;江西省2个县,2人;黑龙江省1个县,1人;陕西省1个县,1人。
   174名未成年人犯罪中,绝大部分来自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受学校文化教育偏低,且以男性为主。具体是:中专学历1名;高中学历1名;初中学历101名,占58%;小学文化69名,占39.6%;文盲2名。从性别看,174名未成年犯罪中,男性达171名,占98.2%。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探析
   本调研小组收集整理了各个方面的资料,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青少年自身的角度出发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家庭方面
   1、家庭结构。家庭结构的缺失,如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一方过世或者两方都过世,还有就是外来务工的流动人员,由于工作繁忙,基本对孩子没有管教的时间,这样导致家庭教育的弱化和缺失。而家庭教育对于孩子是相当重要的。家庭管教的严重缺失很容易让孩子形成夜不归宿,上网成瘾等坏习惯,这是很容易将孩子引入歧途的。据市检察院青少年犯罪科的不完全统计,至少有50%以上的青少年案件,都是由于家庭疏于管教,家长不够到位,从而使青少年受到不良影响等原因而引起。家庭结构的缺失,是我市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2、教育方法不当。父母对子女缺乏情感教育和为人处事的教育,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孩子在心理方面的扭曲。父母方面对钱的关注高于对孩子心理教育、情感教育方面的关注。如在一起故意伤人案件中,一孩子把另一个孩子的脾脏捅破了,检察院青少年犯罪科的司法人员在进行调节时,希望伤人的父母赔偿被害人一定的损失(估计4万左右),这样可以减轻对伤人少年的刑事处罚。因为在监狱里多呆两个月,对少年的身心伤害是会大大增加的。但是,由于伤人少年的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所以其父母拒绝支付,宁肯让孩子去坐牢,并且认为司法人员在帮着被害人。其父母的选择方式和观念,对孩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产生的不良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3、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家长的一些暴力行为还有对社会阴暗面的一些言论,对孩子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犯罪的人,吸毒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走老路,但是家庭环境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对孩子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4、家庭的经济条件。这主要是因为外来的务工人员一般收入相对较低,给孩子的零花钱几乎没有。孩子又没有收入来源。在一些外部物质诱惑的情况下,青少年极易采取盗窃和抢劫的方式来获取财物,并且很快地挥霍掉。
(二)学校方面
   1、法制教育的缺失。主要是针对外来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相对缺失,据市检察院青少年犯罪科的大量司法实践,很多违法犯罪的外来青少年只有对错观念,但是法制观念缺失。有些人认为偷东西是违法犯罪,有些人不认为偷东西是违法犯罪。有些人认为偷一点东西不算犯罪,尤其在盗窃案例中比较明显。比如盗窃财物价值达到2000元以上时,可以构成盗窃罪。比如入室盗窃,哪怕是偷出一支铅笔都是盗窃。该现象的出现与外来青少年在老家所处的生活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外来青少年在学校接受的法制教育相对缺失,也是出现该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2、育人方法。在一些外来青少比较集中的学校,由于师资力量方面的原因,对学生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学生在心理上感觉受到歧视,冷漠等感觉,进而产生一定的心理问题,更严重的产生心理扭曲。
   3、学校周围的不良事件的影响。比如学校周围的打架斗殴和寻衅滋事等事情,如果对学生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很容易产生心理方面的误区。当他遇到现实的威胁或者吃亏时,很容易用同样的方式去解决。
   4、失学或者辍学、缺乏职业教育。外来青少年在读完小学以后很多就辍学在家,小学毕业大致13、14岁。没有一技之长,家里又缺乏管教,很容易无所事事,在社会上结交一些不良的朋友,很容易走入违法犯罪的道路。
   5、学校管理不善。尤其是在外来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学校里,学校管理层对于学生的欺诈行为、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异性交往不正常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些行为,如果教育疏导不当,很可能出现进一步的严重化现象,极有可能出现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三)社会方面
   1、不良风气和社会环境,比如哥们义气、江湖义气之类。很多共同犯罪、团伙犯罪中的犯罪人员,都是因为讲求哥们义气被拉过去的,很多青少年本身并不想犯罪。这种现象,在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这类暴力性案件中体现地尤为明显。
   2、腐朽的思想,如好逸恶劳、拜金主义等思想。社会上一些高消费场所,如KTV、酒吧、会所等,所体现出来的一些拜金主义、超前消费、高消费的观念深深影响了青少年,再加上他们本身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从而促使他们去偷去抢,而他们又会把偷来抢来的钱财很快地挥霍掉。
   3、黄色音像制品和淫秽书刊及不良网络内容的传播。青少年正当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时期,暴力亚文化和色情亚文化会对其人生观和世界观产生不良的影响,青少年为了追求心理和生理上的刺激,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4、网络的普及化。聊天、交流等工具增加了青少年犯罪的途径。比如很多的青少年通过QQ来寻找同案犯,更有甚者,一些经常一起去网吧的人也可以组合在一起共同犯罪。聊天工具也成为诈骗、敲诈勒索的工具。如某案例中,某人通过登录其女朋友的QQ,把受害人约出来并对其进行抢劫,并且导致对方轻伤。
    5、社会上对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衡。在慈溪,由于户籍等其他一系列的因素,对外来的青少年只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而不提供初中及以上的义务教育。所以外来青少年在慈溪读完小学后,或者选择辍学在家,或者选择回老家读初中。这一教育制度,使得很多本来应该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外来青少年在社会上无所事事,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甚至是违法犯罪。
(四)青少年自身方面
   1、青少年逆反心理强、主观约束能力差、分辨是非善恶、抵制外界不良影响、避免冲动危险的能力差。由于青少年的这些特点,青少年很容易结交一些社会上的不良朋友,很有可能将他们带入违法犯罪的歧途。我市某外来少年因不服从父母的管束、经常夜不归宿、结交不良的朋友,误入歧途,后来成为盗窃的惯犯。在14——18岁之间,先后4次进入少管所和劳教所接受教育和改造。
    2、虚荣心。青少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互攀比的现象、有盲目追求高消费和物质享受的现象。如果不合理地引导,可会导致心理的扭曲。在我市一件青少年纵火案中,一个孩子放火把自己家的房子烧了。该孩子家里相对比较贫困,母亲离家出走。只有奶奶、父亲和他相依为命。有一次班级里组织春游,老师要求孩子都带一定的零钱,大概是100元。但是,父亲只给了他50元。在春游的时候,他觉得在同学中特备没有面子。回家后把自家的房子给烧了。
     3、好胜心。这个因素在我市的在校生(尤其是职高生)违法犯罪案例中比较常见。据我市检察院青少年犯罪科的司法人员的不完全统计,我市在校生违法犯罪很多是由争抢女朋友引起的。在争抢女朋友的过程中,谁都不服谁,都争强好胜。原本局限在校园内的打斗往往会牵涉进社会人员,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例也是有的。
   4、好奇心和模仿心。伴随着黄色文化的影响,青少年会对异性产生极大的好奇心,如果引导不当,很容易引发性犯罪。在检察院青少年犯罪科最近的案件中,因为看黄色录影带而强奸女性的案例就有2件。还有就是暴力电影,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青少年存在着模仿心理,很想试试来寻找刺激,导致违法犯罪的产生。
   5、报复心理强。青少年因为其生理和心理的特点,有着很强的报复心理,如果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在我市发生的一起以未成年人为主的非法拘禁案中,我市掌起镇某双胞胎的弟弟就是因为受了点小欺负,想要报复他人,最后才酿成大错。在该案中,双胞胎的弟弟在职高读书,因为在学校受了点欺负,所以想让其哥哥替其出口气。其哥哥在社会上纠集了10来个人(以未成年人为主),将对方强行拉到宾馆进行打骂,并拘禁长达12个小时。其报复心理因为没有受到正确的教育和疏导而使其走向了歧途,进而违反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我调研组对各个方面的资料进行了收集和整理,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提出预防和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家庭方面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地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
   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家长要从小事培养孩子良好的品行习惯,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地预防和矫治,但切莫采用暴力手段解决,而要多与孩子交流沟通思想。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尤其针对孩子在青少年时期的一些心理状态,如攀比心理、虚荣心理、好奇心理、逆反心理、报复心理等,要采取正确的心理疏导方式,引导孩子走向正确的道路。
    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不定期家长座谈会,座谈会不是成绩汇报会,而是谈心会、促进会,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好家长的先进事迹,使好的经验大家共同拥有。
    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重视孩子的学习。注重收集信息,及时矫治不良心理。心理作为内在活动,往往通过言谈举止表现出来,以此为信号,家庭与学校之间应常沟通,在信息上相互交换,杜绝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着,社会没法管的现象,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个体的心理动向。一旦发现有不良心理、症状苗头的时候,及时教育挽救。决不能掉以轻心。家长尤其要注重孩子的交友的情况,如果发现孩子与学校里甚至是社会上一些不良的朋友交往,应该及时与学校沟通。如果父母的话他们听不入耳,可以设法找一些孩子能接受的亲朋好友从旁劝导,以便及早发现情况,即使有“苗头”,也可以完全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学校方面
   教师要与时俱进,改善育人方法,多奖励美德,而教师惩戒学生的手段也不可少(不是指体罚),但要合理而适度。老师要特别注重对学生心理方面的疏导,尽可能地了解不同学生的心理动态。教师善于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在教学上,可以模拟生活中的逆境、挫折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挫折,关键在于自己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它,任何时侯不要超越人的“伦理底线”,要有战胜挫折的勇气与信心,以此培养青少年健康的性格。
    对青少年进行有效的人际关系教育,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第一,帮助青少年改变社交观念,不要把必要交往看作是浪费时间,而应看作是扩展视野、增强心理健康的必要手段;第二,帮助青少年扩大社交范围,形成立体良好的人际关系;第三,指导青少年多渠道交往,利用郊游、联欢、寒暑假、社会调查等加强交往实践;第四,指导青少年注意交往对象的筛选,注意与良师、益友、学者、专家、事业有成的人交往。在人际交往中学会换位思考,宽容待人。
   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系统的青春期教育和性教育。对生理知识教育用回避的方式是不科学的,应对青少年加强性道德法制教育,教会他们如何处理个人性欲要求与社会规范、冲动与理智的关系,提高他们的自我控制、调节性欲冲动的能力和意志力,指导他们学会区分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学会异性交往的礼仪方式和道德规范,自尊自重。而有些家长和教师,对此只是简单地制止、反对甚至训斥,这样就使得他们无法得到成人的帮助,转而求助于所谓的“知心朋友”。教育者本人应正确认识青少年性意识的出现和成熟,应恰当地对他们进行性知识教育,引导其正确处理两性关系。 应当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青少年接受信息快和广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统地青春期教育和性教育,树立青少年的性道德。把性教育视为禁区,恰恰使青少年产生一种逆反心理而用各种手段去满足自己的欲望,从而酿成大错。此外,还要进行恋爱、婚姻、家庭、贞操观、幸福观等教育,引导他们增强自己在男女两性交往中的社会责任感、义务感和荣辱感,预防性犯罪的发生,尊重和继承中华民族优良的伦理道德传统,提高道德水平。
   教师应当教育学生当自己遭遇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家长、教师汇报,要放宽心胸,有事不要深藏在心理,要说出来,要学会去跟别人沟通,不逞一时之能。增强自我防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应该多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做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统一,以形象,生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落实素质教育要求,贴近青少年实际,讲求科学,避免政治课、德育课教学形式化,把正确的是非观映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中,积极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正气成为健康心理的支柱。通过各种心理活动情景训练,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提高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切实有效地促进人格完善。
   学校要提高法制课程的地位,加强对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法制培训教育。在外来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学校,可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如借鉴白沙小学的经验邀请司法人员担任司法副校长,通过走出去(旁听审判、听取少年犯的反思)请进来(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学习方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通过进行有关法律问题的主题演讲,使得学生对相关法律问题有更加深一层次的理解。
    学校要针对性地建立心理咨询室,设心理辅导或者德育教师,从而使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发现与矫治。有条件的学校也可引导学生上专业心理辅导网站,并且今后条件许可的学校可以设立内部夜间电话心理咨询,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心理咨询机构也可以针对学生易遇到的问题,如“上网成瘾”,可以展开问卷调查,使得对解决“上网成瘾”的问题更加有针对性。
    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学校和教师应该成立帮教小组等措施进行帮助、教育、挽救工作。决不能对已表现出来的不良心理症状掉以轻心,如学习不感兴趣、成绩下降、纪律松懈、厌恶学校生活、经常与行为不轨者交往、爱说假话、大话、空话、贪玩无度、无所事事、经常成群结伙逛商店、过分追求吃喝玩乐、迷恋黄色读物、聚众结伙、赌博、打架斗殴等。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应有所警觉,因势利导,及早矫治,把不良心理遏制在萌芽初期。
    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问题青少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借鉴我市白沙小学的做法,可以由教师向学校反映,由学校牵头,由学校领导、司法人员、教师、学生家长、学生一起召开座谈会,对学生并不是一种责备的态度,而是大家一起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讨论问题的起因和提出解决方法。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取得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三)社会方面
   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应当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道德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各种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联动机制,尤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通过社区这个全方位、多功能、多层面、多角度的“变压器”,青少年犯罪的冲动一般比较容易被抑制。尤其针对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更加要发挥社区对预防外来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因为外来人口在我市大多是打工的,他们对于打工收入的关注度相对高,对孩子的教育方面关注度相对低,而且教育孩子的时间也相对少,所以对外来青少年来说,家庭的管教相对少,所以社区对于孩子的管理教育也就放在了比较重要的位置。具体措施:
   1、成立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的专门机构(尤其是外来人员相对较多的社区和村落),设立专门人员,加强组织建设。城镇社区的街道党委、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是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社区的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社区与家庭、学校、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和矫治;协助基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随时了解和熟悉所在社区人员构成情况,尤其是暂住人员情况;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对其进行特殊预防;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进行安置帮教。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是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实施者,街道派出所等部门及辖区单位代表等有关方面共同参加,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规划,并督促落实与检查。
   2、弘扬社区文化,优化社区环境。具体措施为:(1)社区文化方向定位要着力于创建学习型社区,不断丰富社区活动的文化内涵,提高未成年人的人文素养。(2)整合社区资源,努力改善、美化社区环境,增加设施投入,增设人文景观,帮助其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审美情趣。(3)倡导社区居民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文明村、文明大院、文明街区、文明单位,弘扬正气,培育青少年在共同道德价值基础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健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丰富社区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青少年除了上学之外,有很多时间是在社区中度过的,学校应该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社区组织加强联系,抓好学生的校外活动,在社区建立和健全各种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使青少年在课外时间和节假日有地方可去,有事情可做,有人指导,不至于在街头闲逛,受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而进行不良行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在社区成立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少年宫、少年科技站、少年业余体校、少先队夏令营等(如我市团委牵头组织的“彩虹课堂”等针对外来青少年的夏令营活动很有借鉴意义),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当一天社区道德监督员”、“18岁成人仪式”、义务劳动、志愿服务、做义工等形式,或者举办各种社区文体比赛、公民道德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强化青少年对道德规范的体验和认同,促进其健康人格的形成,增强青少年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青少年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4、建立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站,建立健全的社区青少年社会服务网络。社区是青少年离开家庭和学校后活动较多的场所,在社区建立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站,由聘任的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社会工作者根据社区需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青少年社会福利服务。强化对社区青少年的管理、控制和犯罪预防,发挥独特的社区预防优势。社会工作者作为社区及青少年之间的桥梁,要及时反映青少年的需要,协调社区各部门的合作,动员社区领导关心青少年的问题,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达到减少和消灭社区内犯罪的目的。尤其要 建立社区青少年心理救援机制。青少年社会工作站应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联合,加强青少年生理、心理知识教育。如聘请专家经常举办青少年生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设立青少年生理、心理辅导室,加强青春期心理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抑制社会不安定因素和一些违法犯罪苗头。 
    5、加强各个社区的安保措施。加强正规(警察和司法人员)和非正规(居民、邻里、亲友)的监视巡逻,当前我市公安队伍加强巡警治安巡逻和治安联防巡逻是一种很有效的办法;加强安全小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对于发现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采取先教育的方式,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该措施可以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成功率,并且采取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措施,既可以为青少年犯罪制造相应的阻碍,给试图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产生一定的压力,使其不敢轻易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尤其是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并且可以最大可能地将青少年犯罪遏制在萌芽状态,最大可能地减少居民相应的财产损失。
   在强化社区功能的同时,更需要各部门联合构筑社会防线,净化社会环境。
   1、公安机关应做好以下工作:(1)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打击流动人口犯罪的力度,特别是对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盗窃,向未成年人出售管制工具、猎枪从而非法牟利的人要严厉打击。(2)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会同综合治理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犯罪活动,对于引诱未成年人嫖娼的卖淫妇女要从重打击。严格管理全市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经营场所,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推广一批内容健康的网站,净化青少年网上空间。对未成年人设立禁区,加大消除视听污染力度,减少污染源,对于未按照法律规定让未成年人进行消费的成人场所,一经发现,予以重罚。(3)公安机关可在学校附近设治安值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对抢中小学生钱财、欺负小同学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
   2、司法机关要配合学校切实把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纳入法制轨道,安排法制课程,搞好专题教育。司法机关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充分利用庭审教育,引导青少年深挖犯罪根源,震憾他们的道德良心,促使认罪服法。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少年法庭应开展定期回访,多方配合,寻求帮教办法,巩固审判成果。
    3、教育部门在政策制定时,保障外来青少年的受教育的权利,减少外来青少年的教育费用,减轻外来青少年的学业负担,在未来几年里,有条件的地区应该逐步设立外来青少年的初中和高中,降低外来青少年的入学门槛。在教育方面,教育局应该加强和改善外来青少年的职业化、技能化教育,拓宽外来青少年就业渠道。针对外来青少年数量多,而职业教育又较为薄弱,外来青少年在慈溪就业时很多都缺少一技之长的现状,建议:
    (a)、开辟外来青少年教育新领域。加强针对外来青少年的网站建设,用丰富的内容吸引外来青少年。增强对社会的服务和对外来青少年的职业教育功能,免费提供培训和就业信息。建立健全外来青少年就业培训服务网络,切实服务于外来青少年的需求。
    (b)、要创造条件,多筹建针对外来青少年的新型职教学校,大力发展适合外来青少年生存发展环境的青少年职业教育,并可聘请相关企业中的能工巧匠作为师傅,学校学费不宜过高,并允许外来青少年在中学阶段自由转学到职教学校,学校不收或少收学费,学校也可举办假期职业技能培训班,充分利用假期让外来青少年学会一门谋生的技能,使他们成为引导慈溪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最终改善慈溪经济结构,促进慈溪经济有进一步地发展。
    4、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正确引导他们用诚实的劳动服务于城市建设,达到个人劳动致富的目的。尤其是针对外来青少年,要在制度上保障他们的劳动和生活权益,可以组织开展优秀外来青少年评比等有益的活动,激励他们奋发向上的精神。
    5、充分发挥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全社会的合力。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如我市关工委组织法制教育宣传团、爱国主义宣传团、科技教育团下基层,主要针对外来青少年中的在校生的宣传教育;对那些失学、辍学、生活无着落的孩子加强关心和爱护,对不完善家庭的子女和临近犯罪边缘的青少年要进一步关心和照料。如我市关工委组织的帮教工作团下基层针对该类青少年进行的帮教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违法犯罪青少年,社会上不要歧视,要做好帮教和安置工作,减少重新犯罪。借鉴我市关工委的工作措施,由关工委牵头,由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劳模、老教师”为主体的五老人员和刑满释放的青少年结对并且进行帮教。因为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接收刑满释放人员,所以由“五老”人员出面为其介绍工作。我市长河机械厂就有专门接收刑满释放人员的部门,很有利地促进了刑满释放人员的再就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刑满释放青少年的再犯罪率。
    尤其要加强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地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有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经常组织团干部、团员和青年到有关学校、居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地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教育,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事情,政府、社区、团体、学校、家庭等,都有责任关注青少年问题及其需要,相互配合、共同行动。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趋势,不断加大防范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应对措施,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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