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团县委“搞试点、创模式、给政策、定制度”全力推进青年创业贷款
浏览次数:1339240 作者:宁波团市委 发布时间:2009/7/3 14:35:13
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大对农村青年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农村青年创业创新,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共青团象山县委与象山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合推出“象山县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项目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青年创业项目贷款”两项金融服务产品,按照团委推荐、信用社审核、担保中心担保等形式运作。在前期试点和调研的基础上,该项目于2009年3月正式推出,受到广大农村创业青年的极大欢迎。截止5月31日,共计有113笔、897.5万元贷款已经贷出。
一、搞试点调研,循序启动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实施。一是搞试点。团县委在2008年就与宁波银行合作,开始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试点工作,共发放贷款200余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二是抓调研。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团县委在年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调研摸底工作,调查农村青年的创业意向,对各镇乡(街道)有意向进行创业并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者进行了逐一备案;三是定细则。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调研摸底,团县委确立了与县农信联社合作的意向,并与之多次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出台《象山县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实施细则》。四是要政策。团县委在与信用社多次联合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工作,得到了县领导的大力支持。最后由县政府牵头,多次召开相关单位的协调会,最终落实了由农业担保中心、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对符合青年创业贷款条件的青年进行担保的政策支持。
二、创新操作模式,大力推动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实施。一是下放审批权力,由基层灵活操作。团县委在总结了与宁波银行试点工作的经验后,确立了由团县委主导,各镇乡(街道)团(工)委具体实施的运作模式,团县委基本不参与推荐。对于5万以下的小额贷款,全部由镇乡(街道)团(工)委负责推荐和审核,再送当地信用社申请贷款;对于5万以上的创业贷款,由镇乡(街道)团(工)委推荐和审核后上报团县委,经团县委审批后返还各镇乡(街道)团(工)委,再送当地信用社申请贷款。二是明确各自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由团组织做好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宣传发动推荐工作,协助各农村信用社了解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者的基本情况,配合做好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管理工作;由各农办部门积极宣传各级政府扶持现代农业和现代家庭工业的有关政策,对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申领者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青年创新创业能力;由各农村信用社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计划纳入到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体系之中,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实行优先调查、评级、授信和贷款,确保贷款的顺利发放。三是开设特别通道,拓展贷款渠道。对于项目发展前景较好,但申请贷款额度超过基层团组织授信的,由团县委出面与县总社对接,开设特别通道,在不占地方授信额的情况下,争取此项目的贷款。部分的确不适合推荐到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青年创业项目,团县委继续利用已有的与宁波银行的贷款合作关系,将其推荐到宁波银行进行运作。
三、给予优惠政策,全力扶持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实施。一是资金切块管理。对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在信贷资金规模上优先安排,切块管理。象山信用联社根据团县委上报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计划,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协同团县委将本项信贷计划下达给各乡镇(街道)团组织、各信用社,由各镇乡(街道)团组织和信用社自行进行推荐和审批;二是利率实行优惠。对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贷款利率按同档次一般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下浮20%。对于被评为县信用镇、信用村和信用个人的利率在前面的基础上再下浮10%;三是简化贷款手续。对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在贷款手续上尽量简化,所有需要申报的材料和利率换算的方法由信用社一次性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同时积极鼓励推行一次授信、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小额贷款信用卡方式。四是提高办贷效率。各农信社设立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限时回复制,对于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材料齐全的,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正式回复。
四、制定工作制度,不断规范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实施。项目启动后,团县委落实了由团县委书记主抓、副书记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多举措全力推进该项目。一是定期汇报制度。各镇乡(街道)团组织负责人每月2次向分管副书记汇报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定期通报制度。团县委将信用社每月2次抄送的创业贷款发放情况表及时通报给各镇乡(街道)团(工)委,以便团组织与地方信用社核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及时反馈制度。各镇乡(街道)团组织在推进该项目时碰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和难题随时反馈到团县委,由团县委出面与县信用联社沟通,解决问题。四是联席会议制度。团县委与县信用联社联合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召集各基层团组织、基层信用社负责人一起“面对面、一对一”开座谈会。回顾总结前段工作,探讨存在问题以及协商下步加快推进青年创业贷款的计划及建议。五是考核激励制度。团县委将该项工作列入2009年度对镇乡(街道)团组织的考核,对于开展较好的的镇乡(街道)团组织给予表彰。对于无法完成青年创业授信额度的单位,团县委将建议信用社在第二年降低该镇乡的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