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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交流暨“甬爱”项目中期督导会召开
浏览次数:5792  作者:团市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  发布时间:2020/4/21 15:34:46


        4月20日下午,2020年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交流暨“甬爱”项目中期督导会顺利召开。共青团宁波市委、市人民检察院职能处室负责人,市社会工作协会负责人,各区县(市)承接“甬爱”项目的社工机构负责人参加,市标准化研究院研究中心胡一俊主任受邀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海曙区星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江北一席阳光心理咨询中心、镇海区社会工作协会等10个区县(市)承接“甬爱”项目的社工机构负责人,对项目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了交流汇报,并就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困惑进行了交流。

        团市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部长王静、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俞永梅、市社工协会会长郑玲娟分别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并解答了相关问题。

        会议还部署宁波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精准帮教团体标准》起草相关工作市标准化研究院研究中心胡一俊主任就《标准》的申报、起草进行了介绍,各社工机构也将加入《标准》起草团队,共同推动《标准》早日出台。

        据悉,2019年7月,团市委、市检察院、市社工协会联合启动实施了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甬爱”项目。10个区县(市)团委、检察院、相关社工机构分别签订了当地的三方协议,标志着我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正式推行“职能部门+社工+志愿者”模式,实现全域社会工作化。

        在过去的半年里,各区县(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甬爱”项目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更好地保障“甬爱”项目有序运行,切实覆盖到各针对群体,特召开此次会议,对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和评估。下一步,团市委将继续发挥好未保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进准帮教工作,起草《宁波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精准帮教团体标准》,进一步推进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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